武陵、鼎城区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和柳叶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夯实社区城管创建工作基础,完善城管 创建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机构变更、城区单位变迁、社区调整等情况,经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单位联系社区工作在《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城区城管创建工作中开展单位联系社区(居委会)活动的通知》(常办通 字〔2003〕44号)的基础上,按照尽量就近方便和与“双联”单位一致的原则 ,对单位联系社区城管创建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作部分调整,现就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
一、单位联系社区(居委会)任务安排
社区(居委会) 责任单位
城东片:
红 庙 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党史办
竹 园 武警常德支队、市文联
楠 沙 市委编委办、市审计局
庆 丰 市教育局、市人大办
红 卫 市总工会、市农机化局
东 苑 市文化局、市计生委
新东街 团市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农业局
盐 关 市水利局、市直机关工委
牯牛岗 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办
半边街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水文局
城南片:
府坪巷 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无管处
高山街 市粮食局、市安监局
百街口 市公安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青阳阁 市国资委、市盐务局
四眼井 市交警支队、常德诗墙管理处、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体育东路 市民政局、常德电业局
东湖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中心
方家巷 市妇联、市港航管理处
城西片:
光明巷 市地税局、市城市办、市园林局
新 村 常德军分区机关、农行常德市分行
新 光 市广播电视局、市房管局
贾家湖 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长胜桥 市征稽处、中行常德分行
西 园 市委组织部、常德工业学校、常德海关
滨 湖 市气象局、工行常德分行
穿紫河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新华书店
鸿 升 市建设局、市物价局
朝阳路 市烟草专卖局、市文物处
城北片:
丝瓜井 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北正街 市财政局、市食品安全办
建民巷 市政府办、市民族宗教局
北 堤 市科技局、市畜牧水产局
紫 桥 市中级人民法院、农发行常德分行
光荣路 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局
常 乐 市委办、市殡葬管理处
芷 兰 市环卫处、人行常德中心支行
柏子园 市规划局、常德日报社
三岔路片:
西 堤 市公路局、建行常德分行
北 站 市委政法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建巷 市人事局、市运管处
富 强 常德师范学校、市消防支队
慧家坪 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长家山 市卫生局、市巡警支队
落路口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市林业局
临江路 市体育局、 湖南文理学院
长庚路 市劳教所、电大常德市分校
护城片:
三岔路 市收费管理局、市信访局
西 郊 市委党校、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高 车 市经委、市地震局
仙 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康复医院
张家台 市国安局、市妇幼保健院
皂 果 市法制办、人民保险公司常德分公司
南坪片:
沙 港 市环保局、市残联
南 坪 市社保处、市国库集中支付局
东 风 市人防办、市公用事业局
东郊片:
唐家溶 市纪委、市统计局
高坪头 市委统战部、人寿保险公司常德分公司
楠竹山 市金融证券办、市国税局
甘露寺 市档案局、市工商联
三 闾 市药监局、市第一中医院
东江片:
新 安 市农村办、市移民开发局
新 坡 常德电信分公司、常德移动分公司
上述责任单位列在第一位的为组长单位。武陵区、鼎城区、德山开发区区直单位及驻武陵镇 、德山开发区的市直和中央、省属单位联系社区(居委会)工作分别由武陵区、鼎城区、德山开发区明确。单位居委会(家属居委会)由所在单位负责,不另派责任单位联系。
二、 单位联系社区(居委会)工作内容
(一)协助所联系社区制定和完善城管创建工作规划,确保所联系社区城管创建工作计划符 合创建总体目标。
(二)定期到所联系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社区创建工作汇报,了解社区民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帮助社区办二 件以上实事。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社区治理暴露垃圾、出店经营、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活动,经常参与社区卫生、绿化、环保、交通等创建活动。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四个城市一起创”工作成果和开展新一轮“四个城市一起创”的统一部署,协助社区开展创建项目自查和整改,确保社区各项创建工作“省检” 、“国检”达标。
三、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单位重视联系社区工作,记20分。要求把联系社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具体工作规划,每项计5分。
(二)定期到社区开展调研活动,计20分。要求领导每半年一次,专干每月一次,到社区听取和研究创建工作情况,了解民情,领导和专干分别计10分。
(三)经常参与社区创建活动,计40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创建工作统一部署,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社区治理出店经营、环境污染,清理暴露垃圾、乱贴乱画,维护交通 秩序,绿化小街小巷,开展创建宣传活动,确保社区各项创建工作达标。单位职工参加社区创建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计10分。
(四)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计20分。要求每个单位帮社区办2件以上实事,每件计1 0分。
四、考核办法
(一)中央、省属和市直单位联系武陵区范围内社区工作的考核由市城市办组织,武陵区政 府以及市委城市创建工作队、各办事处具体实施。区属单位联系社区工作的考核由各区政府组织。
(二)城区单位联系社区工作,全年考核2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分值占单位创建工作年终总成绩40%。
(三)城区联系社区工作考核,考核组采取分别到社区、到单位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 考核方法,逐条逐项对照计分。
(四)对社区(居委会)与责任单位实行同奖同罚,如出现影响城区创建大局的重大问题, 对联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实行双向扣分;在重大创建项目中社区工作突出的,对联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一并奖励。
(五)通过严格考核,量化计分排名,由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落实、成绩突出的 联系社区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的联系社区落后单位通报批评。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